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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驳回复审


商标驳回复审是指申请人所申请注册的商标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申请人所申请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驳回申请人的注册申请,若申请人不服驳回决定,须在法定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陈述答辩理由,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对驳回决定进行审查并做出是否准予申请商标初审公告的程序。


商标驳回复审的办理流程


驳回复审所需资料

1.商标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2.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签字);

3.商标评审代理委托书(由我司提供,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4.驳回复审申请书(由我司撰写,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温馨提示

1.商标驳回复审申请到期日须计算准确,以收件邮戳日开始计算十五天,如超过复审期限后提交文件,商标局将不予受理。

2.如申请提交后要求后期补交证据材料、理由的应当在提交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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