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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不再使用的,注册人应及时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死亡或终止一年以上,未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移转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注册商标。经商标局审查核准后,相关注册商标专用权利归于无效。


注销注册商标的办理流程


注销商标注册所需文件

1、《商标注销申请书》;

2、商标注册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等)复印件一份;

3、商标代理委托书(我司提供模版);4、交回原《商标注册证》,不能交回的说明原因。


温馨提示:

1、注册人名义已发生变更的,在申请注销时应以变更后的名义申请注销,但应提供工商登记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

2、共有商标的注册人申请注销时,应由代表人办理申请手续,但需要附上其他注册人同意注销的书面授权;

3、如果商标被质押,须经质权人同意方可办理注销;

4、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商标权利人,必须经过清算组织清算,同时发布注销公告。因此办理商标注销申请时必须附带提交注销公告资料。申请人仅提供注册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证据的,不视为注册人已经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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