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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嘀嘀打车”遭遇商标难题
发布时间:2014.05.13   浏览:1431


“嘀嘀打车”遭遇商标难题


      “嘀嘀打车”在1月份接入“微信”支付并推出返现活动后,各打车软件之间价格战逐渐上演。而“嘀嘀打车”在全线铺开的同时,却与他人的“嘀嘀”商标不期而遇,不仅“嘀嘀打车”商标的注册申请被驳回,“嘀嘀打车”四字亦陷入商标侵权的泥潭。
  2012年9月,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小桔公司)将其开发的打车应用软件“嘀嘀打车”投入市场。同年11月,小桔公司申请注册“嘀嘀打车 TAXI 及图”商标,指定使用在计算机程序(可下载)、已录制的计算机操作程序、计算机软件(已录制)、电脑软件(录制好的)、卫星导航仪器等商品上。2014年1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下称商标局)驳回了该商标的注册申请,理由是该商标与杭州妙影微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妙影公司)在先申请注册“嘀嘀”商标构成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随后,小桔公司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目前尚未有果。
  而日前,妙影公司对外发布消息称,“嘀嘀打车”涉嫌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
  据悉,妙影公司持有的“嘀嘀”商标在2012年5月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在计算机程序(可下载软件)、手提电话、电子芯片、遥控仪器等第9类商品上。
  据妙影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公司是一家从事车联网系统研发的企业,业务涉及嵌入式智能终端、移动互联网、云服务计算等领域。妙影公司于2012年5月推出了“一云+三端”架构的“智慧行•出行服务平台”,该公司计划将陆续推出“嘀嘀公车”“嘀嘀扬招”等软件,这些软件同样是基于“智慧行•出行服务平台”。妙影公司担心将来推出其他“嘀嘀”相关产品时,会让消费者误认为该公司是在模仿他人的产品,影响妙影公司及其产品的声誉。
  妙影公司表示将最大限度保障其合法权益,同时也保留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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